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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东请求公司解散流程是什么?那么公司解散的流程又是怎样的?

时间:2022-09-08 13:39:32 来源:法制网

一、股东请求公司解散流程

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,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,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,人民法院应予受理:

(一)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,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;

(二)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,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,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;

(三)公司董事长期冲突,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,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;

(四)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,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。

股东以知情权、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,或者公司亏损、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,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,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,人民法院不予受理。

二、公司解散的流程如下:

1.成立清算组

按照《公司法》的规定,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。

2.通知债权人

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,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

3.注销登记

清算组结束工作之后,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,申请注销公司登记。

4.公告公司终止

公司注销登记后,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。

标签: 公司解散 解散的流程 成立清算组 通知债权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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